資源與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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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名稱: | 資源與產業 |
期刊級別: | 核心期刊 | |
國內統一刊號: | CN11-5426/TD | |
國際標準刊號: | ISSN1673-2464 | |
期刊周期: | 雙月刊 | |
主管單位: | 教育部 | |
主辦單位: | 中國地質大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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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資源與產業》期刊簡介
• 期刊信息:《資源與產業》雜志的前身是國土資源部主管的《礦產資源開發》,1999年更名為《資源·產業》,2006年1月更名《資源與產業》,為雙月刊,國內外公開發行。主編帥開業教授。它集政府政策宣傳、專題論壇、經驗推廣和情報信息于一體,由學校、研究所、企業、多部委聯手辦刊,特邀多部委、各省有關廳局、國家大型企業、大專院校知名人士共同組成編委會。《資源與產業》是服務于政府、企業、科研和教學的,以土地、礦產、海洋、水和其他資源的管理、開發、利用為內容的權威雜志。2006年被評為“全國優秀社科學報”,其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”欄目被評為“全國社科學報優秀欄目”。
《資源與產業》雜志是由教育部主管、中國地質大學(北京)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類期刊,雙月刊,國際標準刊號:ISSN1673-2464;國內統一刊號:CN11-5426/TD。
《資源與產業》1999年4月正式創刊,其前身是原地礦部主辦的《礦產資源開發》,在國土資源領域一直享有較高的聲譽。目前,是我國關于自然資源與產業化研究的權威期刊。 由于《資源·產業》中間的點號嚴重影響了作者和讀者在網上的檢索,經研究協商,并報請主管部門批準,《資源·產業》于2006年第1期正式更名為《資源與產業》,以全新的面貌與讀者見面,同時保持本刊的辦刊特色。
• 期刊欄目: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、資源戰略、資源評價、資源市場、資源與產業、法規與監察、資源管理、問題研究
• 數據庫收錄情況: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、中國知網、維普期刊網、萬方數據庫、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數據庫、中國學術期刊(光盤版)、中國核心期刊(遴選)數據庫收錄
• 辦刊宗旨:《資源與產業》雜志立足于科學發展觀,集理論與現實于一體,其辦刊水平和雜志質量正在進一步提高,社會影響也在不斷擴大。辦出特色,辦成精品,正是雜志的奮斗目標。雜志自創刊以來,獲得多項榮譽,并被國內多家數據庫收錄。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”是本刊的一個重要和特色欄目,在2003—2004年度被評為北京高校人文社科學報優秀欄目,2006年5月,《資源與產業》在中國人文社科學報學會第三屆評優活動中獲“全國優秀社科學報”,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”被評為“全國社科學報優秀欄目”。
• 影響因子:截止2014年萬方:影響因子:1.239;總被引頻次:1305
截止2014年知網:復合影響因子:1.174;綜合影響因子:0.599
• 《資源與產業》雜志征稿論文目錄:
基于區位商理論對呼包鄂城市群產業比較優勢的研究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劉慧 馬洪云
基于DEA的資源型城市轉型效率評價研究——以山西省為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王莉 李杰
《資源與產業》文中參考文獻標注規范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西部資源豐富地區經濟發展如何避免資源詛咒——以內蒙古自治區為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王浩 王鋒正 陳善龍
全球稀土礦產資源分布、開發現狀以及未來發展格局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杜曉慧
歡迎加入《資源與產業》理事會!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世界EGS項目進展及其對中國的啟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鄭秀華 李飛躍 段晨陽 劉海洋 白占學
稀土行業的盈余波動、影響因素及政策調整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賴丹 吳一丁 羅翔
《資源與產業》雜志征訂啟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基于模糊數學理論的房地產市場比較法改進——以廈門市為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肖爭鳴 王海森
基于熵理論的煤炭開發進入退出系統研究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鄢曉非 魏曉平 王新宇
論文范文參考:稀土行業的盈余波動、影響因素及政策調整
引用格式:賴丹,吳一丁,羅翔.稀土行業的盈余波動、影響因素及政策調整[J].資源與產業,2014,16(6):36-43Lai Dan,Wu Yiding,Luo Xiang.Profit fluctuation,factors and policy adjustment of REE sector[J].Resources&Industries,2014,16(6):36-430引言近年來,國內稀土市場供大于求、稀土定價權喪失問題引起國家的高度關注。為了促進稀土行業的健康發展,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稀土管制政策加強稀土產業的調控力度,促進了稀土市場秩序改善和價格回升。但資源價格背離價值、非法開采和走私等問題尚未解決,稀土行業發展不穩定等新問題又接踵而至。2012年3月,美、歐、日就中國稀土出口限制措施向WTO提起貿易訴訟,時至2014年8月7日,WTO就該“稀土案”作出最終裁決,判定我國稀土出口限制措施違反世貿規定,標志著歷時兩年之久的稀土國際訴訟以中國的敗訴而告終。